
新疆。女子跟风与网友玩起了互换特产,女子把自己家乡的特产整理了一箱子,寄给了山东的男子,可换来的却是几包非常普通,在任意小店都能买到的小零食。女子称,这不是骗子吗。
(案例来源:九派新闻)
夏女士的家乡在美丽的新疆,从小到大夏女士对自己的家乡都有着难舍的情感,因此,夏女士在大学毕业后,毅然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自主创业。
夏女士年轻,容易接受新鲜事物,她在外地上学时,见到有很多同学都从自己的家乡邮购很多特产回去,不仅自己吃,还送人,因此,夏女士决定,创业就从家乡的特产做起。
夏女士说干就干,因为是创业初期,店里的生意不是很火,夏女士很珍惜每一个来店里的顾客,当有人问起店里的特产时,夏女士都会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向他们做以说明。
正因夏女士的耐心,细致,也正慢慢的收获着一批忠实的顾客。夏女士不仅介绍自己家乡的特产,也会与顾客聊起他们家乡的特产,在此期间,一位来自山东的男子,给夏女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这名男子每次都会准备到夏女士的店铺里,夸奖夏女士的售卖方式,和耐心细致的讲解,甚至有时还会给夏女士一些合理的建议,夏女士觉得和他聊天,颇有收获。
几经聊天,夏女士了解,原来该男子也是和自己一样,在家乡卖当地的特产,且同样是大学刚毕业,在创业期间,两人有着共同的话题,自然也越聊越深。
两人在聊天期间,对对方的特产都产生了兴趣,两人一合计,现下正流行互换特产的游戏,不如两人也将家乡的特产做个互换。热情的夏女士表示,新疆的特产特别多也特别好,吃一次就忘不了。
夏女士很看重这次互换特产,特意去采购了葡萄干、奶酪等易储存,又好吃的特产,又花了一大笔邮费给男子寄过去,男子也表示,自己也会将当地的好吃的都给夏女士寄过去。
等过了几天,从男子家乡发出的特产,也寄到夏女士这里,夏女士满怀期待的去取包裹,夏女士拿到包裹时,就对包裹的大小和重量产生了怀疑,自己寄过去时,光邮寄费都花了上百元。
夏女士再一打开包裹,里面零零散散的放着几袋,在任何小店都能买到的零食,正验证了夏女士的想法,满怀希望的夏女士一下被浇了一盆冷水。
夏女士觉得自己是真诚对待男子,可男子却是忽悠自己,有些觉得委屈的夏女士找到了男子,向她表达了自己的疑惑,而男子却不认同夏女士的看法,他觉得自己也是真心互换,只是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罢了。
夏女士被男子的话说的哑口无言,她觉得以后再也不会相信互换了,自己拿真心换来的都是糊弄,同时她把自己的委屈发出来,让大家评评,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了。
面对夏女士的遭遇,有人表示同情,觉得夏女士对陌生人过于信任,才会发现互换价值的不对等。
也有人表示,夏女士既然选择与陌生人互换,就应当保持一颗开肓盒的心,不论打开盒子里是什么,都是一份惊喜。
不过也有人表示,这位男子的做法确实有些显得小气了。
那么,这件事,在法律上应当如何定义呢?
《民法典》规定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同时,《民法典》还规定,赠与可以附义务。赠与附义务的,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。
在这件事情中,夏女士与男子是基于友情的关系,互相约定将特产寄出去,赠予对方。双方在赠与时没有添加附加条件,一般来说,既然约定赠的是特产,双方不应当违背。
还有一种互换合同是以物易物,其特点就是等价有偿,《民法典》规定,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,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,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。
在这件事情中,夏女士与男子双方并未对交换价值和种类作出约定,也没有签订任何交易合同,所以并不属于等价有偿交换。
简单来说,互寄的是特产,山东海鲜是特产,山东煎饼也是特产,就算男子寄给夏女士煎饼,也不算违约。
通过这件事情可以分析出,在与人交流中,要保持警惕,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,以免自身受到伤害。
对此,您有什么样的看法?
